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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泊旅游,是利用湖泊作为旅游资源开展旅游活动,包括湖面与湖中岛屿观光、湖滨观光、渔业观光、湖滨休闲度假、水上体育运动与娱乐活动等旅游活动。湖泊旅游系统包括湖泊、湖滩和周边地区支持湖泊作为旅游目的地运营的基础服务设施,它的环境支持系统通常比单一湖泊系统大得多,甚至包括湖泊整个流域。
目前中国湖泊旅游仍然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大部分湖泊型风景名胜区的旅游产品以自然观光和水上娱乐为主,结构单一粗放,湖泊旅游资源环境的经济社会效益转化率较低,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强,仍有较大的上升空间。
下面我们了解一下湖泊旅游开发模式:
湖泊旅游开发模式一:综合旅游开发模式
充分挖掘湖泊的各类旅游资源,集观光、休闲、度假、运动、疗养等功能为一体。该类开发模式一般要求湖泊水域面积较大,水体自净能力较强,周围地形多样,生态基础环境良好,且地处经济发达地区,具备近邻客源市场的区位优势,交通良好,附近有较理想的城镇作为接待游客的载体。
湖泊旅游开发模式二:度假旅游及疗养开发模式
部分水面开阔、水质优良或附近拥有特殊的有益物质,如温泉、冷泉等对于某些疾病有特殊疗效的湖泊,常被用于开展度假旅游和各类疗养项目。这类湖泊自然风光优美,生态环境优良,通常分布在离城市较远的农村或山区等区域。在进行项目设计时,应重点利用生态环境良好的地段,规划一些康体保健的项目和活动,如网球、游泳、垂钓、负氧离子保健等。
湖泊旅游开发模式三:观光旅游开发模式
部分湖泊基于水体及周边环境的生态敏感性等原因,不适宜开发直接浸入水体和环境的参与性旅游项目,但这些湖泊具有较高的风光观赏价值,或辅有奇特的自然景观,或与深厚的历史文化相映衬,适合开展观光旅游活动。
湖泊旅游开发模式四:体育训练及水上运动开发模式
当湖泊具有水体自净能力较强、不易受到污染,且水面开阔、深度适合的特点时,便可以开展各种水上运动和岸上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