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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文旅运营是一项具有创新性、专业性、复杂性的系统工程。
2017年6月,浙江首次提出“万村景区化”战略,这一战略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创新实践。2017年8月,浙江省旅游局会同浙江省农办制定了《浙江省A级景区村庄服务与管理指南》及评定细则、管理办法。
同年,浙江省旅游局编制了《浙江省万村景区化五年行动计划(2017-2021年)》,旨在通过5年努力,到2021年底,全省共建成10000个景区村庄,同时建成10个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乡村旅游从业人员超100万人,村镇两级乡村旅游骨干培训超5000人。《行动计划》中也提出了实施农村环境整治提升、乡村旅游资源保护、景区村庄配套设施提升、景区村庄旅游新业态培育、景区村庄经营管理水平提升、景区村庄宣传营销等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这一计划建立在浙江省十余年的村庄整治行动基础上,是从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环境美”向“发展美”转型,从美丽乡村的诗画景色向美丽经济的富民目的转变。
顺应全民休闲度假的时代趋势,浙江省率先迈入“村”时代,通过“旅游+”推进乡村产业的融合发展,激发、吸附和释放环境生态优势,使村庄生态、生产、生活有机结合,最终构建一个个充满诗意栖居概念的景区村庄。
截至目前,浙江省已经建成A级景区村庄10083个,其中3A级景区村庄1597个,近一半村庄实现景区化。浙江乡村已成为中国美丽乡村的样板。
近日,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景区村庄文旅运营的实施意见(试行)》,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期限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