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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浸式”演艺通过科技手段和演出元素,让观众通过“视、听、嗅、味、触”来欣赏的演艺活动。较之传统旅游演艺,观众不仅仅能“看”演出,甚至还能调动触觉、味觉参与其中,获得全新的观演体验。其主要特点是故事性、艺术性、沉浸感与参与感强,对都市年轻消费群体有很大的吸引力。
国家对于发展沉浸式产业的政策也是旗帜鲜明的,2019年8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政策中九条主要任务,三条与沉浸产业发展息息相关。《意见》还明确提出,要“促进文化、旅游与现代技术相互融合,发展新一代沉浸式体和旅游消费内容”。2021年3月25日,国家发改委等28部门印发《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在深入发展数字文化和旅游部分,提到“加快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数字化转型,积极发展演播、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新业态。”
技术的加持、政策的推动,使“沉浸式”演艺迎来了大发展。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旅游绿皮书:2020~2021年中国旅游发展分析与预测》指出:“沉浸式”演艺将在未来快速普及并日益成为主流演出。
一台成功的“沉浸式”演艺作品,必须有三个要素:一是好看,接地气;二是观演的形态有创意;第三就是在市场上具有可持续的赢利能力。目前大部分的“沉浸式”演艺还处在“门票经济”时代,实现盈利仍需努力。
一台演出再精彩,终将触及“天花板”。转变思维是关键,要从“门票经济”转到“场景消费运营”。从以往单一的一台演出或一个演艺产品为核心,来带动周边及上、下游产业发展,将“沉浸式”演艺打造成为文旅综合体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充分的利用“沉浸式”演艺这个流量IP,将整个演艺空间转化为展示空间、教育空间、社交空间、艺术空间和节庆空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