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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旅游资源开发管理, 有效盘活景区旅游资源,引进知名旅游运 营团队管理运营,全面提升景区品质,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山西省旅游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近日审议通过《关于盘活景区旅游资源提升开发管理水平的指导意见》。
盘活景区旅游资源提升开发管理水平,来看这9条具体举措。
-加强资源开发管理-
建立旅游资源开发管理资料库,收集、登记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单位、建设规模、运营情况等信息,全面掌握土地审批、资源保护限制条件、可行性论证等情况,建立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的动态管理机制。
进一步加强旅游资源管理,规范经营权出让等相关工作,制定出台《山西省旅游资源管理办法》。
-开展旅游资源招商活动-
统筹推进当地旅游资源开发,积极开展招商活动。鼓励景区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引进国有、集体、个体、外资等多种经济成分参与旅游资源的开发和经营。
鼓励引进国内外知名文化旅游企业和总部企业,壮大景区企业主体,打造-批本土旅游龙头企业。
-强化基金引导带动作用-
鼓励各地设立旅游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充分发挥各类基金在支持重点项目引进、落地中的作用。加大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积极申请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及企业债券。
-加强项目用地指标保障-
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充分考虑文旅产业发展布局。对省市重点文化旅游项目,优先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确定。
-完善景区市场化经营机制-
进一步理顺景区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各类利益关系,解决景区历史遗留问题,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推动建立政府做“生态”,景区做“平台”,市场做“业态”的现代景区运营治理,体系,鼓励景区与各类团队探索实施更加市场化的合作模式,确保资源开发管理形成更高质量的投入产出效率。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鼓励各地根据实际制定引进知名旅游运营团队奖励办法。可依据引进项目实际完成额度,明确奖励标准。对景区总投资达到3亿元以上、年度投资额达到项目总投资30%以上的文化旅游产业项目,优先遴选纳入各地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提供服务保障。对实缴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文化旅游企业总部,根据企业净资产、投资额度、税收贡献等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
-建立经营贡献奖励机制-
鼓励各市制定出台经营贡献奖励办法。对引进知名旅游运营团队进行科学评价,参照营业收入、税收贡献、地方就业等对地方经济发展的综合贡献给予奖励。
根据旅游景区关注度、吸引力、品牌效应、市场份额等,设立年度经营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推动资源开发提质升级-
聚焦文化自信、文旅融合,打造山西文化旅游品牌,推动旅游景区、度假区、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等高质量发展。
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和评定为全省乡村旅游示范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乡),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给予奖励。鼓励各市出台相应奖励办法。
-积极引进专业人才-
加大旅游业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快构建与旅游业发展相匹配的人才体系。支持景区自主引才,积极引进文化和旅游企业管理、市场营销、项目策划、产品开发等方面的高端人才,按照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差异化薪酬、市场化退出原则,进一步优化景区文旅人才队伍结构。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文化、文物、旅游等相关专业教师、科研人员以兼职方式参与景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