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智慧景区建设指南(DB 34/T 3390—2019 )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安徽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龙、史祥、蒋海萍、林章林、符全胜、童艺。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徽省智慧景区建设的基础设施、管理智能化、服务智能化、人才管理、旅游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安全建设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旅游景区智慧化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8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766旅游 业基础术语
GB/T26360旅游电子商务网站建设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 16766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智慧旅游smart tourism
运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通信技术,感测、分析、整合旅游产业活动中的信息,对行业管理、公共服务和游客出游等各种需求做出的智能响应和解决方案。
3.2、智慧景区smart attraction
利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通信技术,通过智能信息系统,对景区进行可视化管理、
业务流程优化和智能化运营,实现景区自身对旅游安全、旅游营销、舆情监控、日常办公、交通疏导等事务的全面高效管理,为游客提供资料查询、电子商务、旅游体验等服务,使游客能主动感知信息并实现适时交易。
4 基础设施
4.1 无线通信网山岳型景区等范围较大的景区,其核心区域应具备无线通信能力,能接收移动电话信号,移动通信方便,线路通畅,达到移动终端语音通话要求。
4.2 高速宽带信息网络
应建有较为完善的宽带信息网络,实现景区办公区域、景区企业用户、景区内居民的有效接入,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景区内部办公网络畅通,并能满足互联网访问带宽基本需求;
b) 景区内宽带信息网络应能满足视频监控、环境监控、信息发布等物联网设施信号传输带宽的基本要求,网络带宽能传输高清视频监控信号、音频和数据信号,网络传输信号稳定、无数据中断丢失;
c) 景区互联网接入总带宽应同时满足景区内通过 WIFI 方式进行互联网访问需求,确保游客能同时并发上网,上网信号流畅。
4.3 移动通信宽带网
宜与通信供应商合作,建立覆盖景区核心区域的移动通信网络(4G/5G),方便游客在游览过程中将手机、电脑等终端以移动通信的方式连接上网。
4.4 无线局域网(WIFI)
应建立覆盖景区核心区的无线局域网络,游客在游览过程中可以将手机、电脑等终端以无线方式连接上网,最大并发用户数应不小于景区最大游客承载量,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景区核心区域需具备 WIFI 网络覆盖能力;
b) 网络覆盖的区域,需设置不影响景观的 WIFI 标识符、提示牌和登录告示牌;
c) 景区 WIFI 登录方式或登录界面需统一,简单易操作;
d) WIFI 网络的数据管理系统需具备互联网访问条件或访问接口,通过互联网可以对景区 WIFI 系统进行访问,可以读取景区 WIFI 网络的终端接入数据、网络流量等数据;
e) 需保证景区 WIFI 网络的安全性。
4.5 游客服务中心
4.5.1 宜配有电子导览机、取售票打印机等设备。
4.5.2 宜运用声、光、电等现代多媒体科技手法增加游客的旅游体验。
4.6 业务支撑平台
4.6.1 大数据中心
4.6.1.1 应建立景区大数据中心,作为旅游信息化应用的支撑和基础。
4.6.1.2 景区大数据中心可本地部署或云端建设,宜参照国家省市相关部门规范,统一数据采集、存储、共享、交换。
4.6.2 GIS 地理信息系统
4.6.2.1 基于云计算和 GIS 技术,构建 GIS 地理信息基础性支撑引擎,以地理信息空间数据库建设和应用为导向,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
4.6.2.2 集成与整合现有的基础测绘数据和地理信息资源,建成分布于多级网络环境、多分辨率、多尺度、多源的地理信息数据库。
4.6.2.3 建立健全地理空间数据的维护更新和共享交换机制,为旅游管理部门、企业、游客和景区内居民提供空间地理信息服务。
4.7 系统集成平台/指挥调度中心
应建立系统集成平台/景区指挥调度中心,主要由 LED 大屏系统和景区综合管控软件系统组成,是基于景区视频监控、客流(车流)统计、景区交通(车/船等) 调度等应用之上的信息汇集、信息应用、功能综合和功能拓展平台,可实现对景区日常运行监管和应急指挥调度。
5 管理智能化
5.1 视频监控系统
5.1.1 应全面覆盖景区,重点监控景区出入口、重要景点、客流集中地段、事故多发地段。
5.1.2 能实现图像的实时远程观看和远程视频监控。
5.1.3 监控软件应对接人流统计、车牌识别等系统,实现实时监控信息集成接入到数据中心和可视化GIS 管控平台。
5.2 智能广播系统建设公共智能广播系统,实现景区背景音乐播放、发布日常信息、紧急广播、火灾报警等功能。
5.3 客流监控疏导系统
5.3.1 通过票务数据、三大运营商数据、WIFI 探头等数据实现入口客流计数与出口客流计数管理,实时统计游客总量。
5.3.2 对游客滞留热点地区进行实时统计与监控,在游客实时流量即将达到游客最大承载量时,发出游客量预警,对游客进行智能疏导。
5.4 咨询投诉系统
5.4.1 应建立旅游投诉热线,统一接收来自电话、网络、终端设备等方面的咨询和投诉。
5.4.2 对接外部服务资源,提供旅游产品查询、景点介绍、票务预订服务、旅游资讯查询等服务。
5.4.3 实现呼叫中心系统与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的紧密融合。
5.4.4 设立触摸屏多媒体终端机,实现咨询投诉功能。
5.5 舆情监测系统
5.5.1 建立旅游市场舆情监测与预警,对重点媒体、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等的舆情信息进行动态监控。5.5.2 将海量信息按照信息内容的正负面、影响力、信息属性及时间等进行分类,提取相关信息,定期自动生成相应报告。
5.5.3 按照预定策略对潜在的危机事件及时预警和处置。
5.6 应急处置系统
5.6.1 应实现游客 SOS 报警、危险区域报警、游客流量超限报警等多种报警方式。
5.6.2 应实现视频查看、广播喊话、安保处置、消息推送等多种联动处置方式。
5.7 巡更巡检系统
5.7.1 应建立集景区日常管理、人员定位管理、紧急人员调度功能于一体的电子巡更巡检系统。
5.7.2 应实现对巡更人员信息进行管理,对巡更人员工作安排进行管理,并与现场巡更人员进行联动。
5.7.3 实现紧急调度,对事件过程进行记录。
5.8 设施设备管理系统
5.8.1 应对景区内的名木古树、牌坊碑文、古建筑房屋、摄像监控设备、广播设备、电灯设备、供水设备、供电设备、消防设备、室内电梯设备、室内空调设备、公共屏幕等设备建立档案。
5.8.2 应对各种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确保设施设备的完好有效运转。
5.8.3 宜建立景区设施设备可视化管理系统,包括设施设备的位置分布、维保有效期提醒等功能。
5.9 智能停车管理系统
5.9.1 建设停车场管理系统,实现对停车位监测、泊车量统计、车辆进出电子指示和停车场的可视化管理。
5.9.2 实现对停车场管理系统的远程访问,并将实时泊位信息接入到数据中心。
5.10 车船调度系统
5.10.1 建设旅游观光车船导览和车船调度系统,实现车船运营状态与交通状况的可视化管理。
5.10.2 采用物联网感知技术(如 RFID、卫星定位等),确保旅游观光车船在行进时能准确识别景点方位,智能播放对应的音视频文件,可实现车船定位实时跟踪、智能调度、营运统计、行车路线管理等功能。
5.11 景区自行车管理系统5.11.1 实现景区自行车信息管理,对车辆的维护信息、车辆新购信息、报废车辆信息进行统计。
5.11.2 对自行车辆位置信息、租赁时长、路线查询、调度信息等进行管理。
5.12 办公自动化系统主要包括流程管理、电子邮件/文档管理、公文流转、审批管理、工作日历、人员动态展示、财务结算管理、公告/新闻/通知、个人信息维护、会议管理、考勤管理等。
5.13 饭店管理系统主要包括会员管理系统(CRM)与饭店客房管理系统(PMS)等,最终实现饭店(民宿)管理系统与财务系统、营销决策支持系统的互联互通。
5.14 资源环境监测保护系统主要包括环境监测、环境数据发布、环境数据查询、环境评估分析等,通过资源环境监测保护系统建设,充分提高景区环境保护管理的效能。
5.15 灾害监测预警系统采用信息化设备对自然灾害(风暴潮、台风、火灾、洪涝或易发地质灾害等) 进行监测,通过采集前端数据信息和大数据挖掘,并与市政相关部门数据联动,提前感知灾害,及时预警。5.16 经营资源管理系统景区应使用现代化的管理系统,能够合理地管理包含商铺经营、经营监管、合同管理、物业等方面工作。
5.17 精准营销系统
通过采集停车场数据、视频监控数据、移动基站数据等,对消费人群来源省份和地市构成比例、停留时间、人流量等历史数据进行周期性统计和分析,对游客精准画像,为景区旅游精准营销提供决策支持。
5.18 目的地营销系统通过网络媒体频道、短彩信平台、互联网门户与论坛、博客、微博、微信、SNS 社区等各类成熟网络互动渠道,开展旅游营销信息发布和营销互动活动,并对景区品牌宣传、活动推广等进行管理。
5.19 个性行程定制系统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根据游客需求行为分析(时间、预算、兴趣爱好等),进行数据整理、挖掘、分析,自动为其提供个性化推荐服务,以直观的方式供游客浏览、在线修正,并能记忆、储存、查询跟踪该行程单,也可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手段与朋友分享,让游客获得个性化、专属化的旅游服务。
5.20 营销效果评价系统对景区推广渠道包括微信、各类网站等进行多维度的投放效果分析,为未来推广渠道选择提供参考。
5.21 大数据决策支持系统综合大数据分析,预测未来旅游发展走势,为管理者的决策提供依据与支持。
6 服务智能化6.1 旅游信息发布系统6.1.1 建立包括电子公告栏、多媒体触摸屏、自助导游导览终端、大屏、广播等在内的多终端设备,实现“一云多屏”效果。
6.1.2 发布内容包含景区总体概况信息、景区服务信息、景区应急信息、景区诚信信息等内容。
6.2 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6.2.1 应建设景区门户网站,符合 GB/T 26360 的要求,以服务游客为核心,全面展示景区资源和信息。
6.2.2 应建景区微信公众号、景区官方微博、APP 等移动端信息服务平台。
6.3 导游在线预约及评价系统可通过景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APP 等渠道在线为游客提供游前预定、游中讲解、游后评价的全程导游服务。
6.4 导游导览系统
6.4.1 依托无线通信、卫星导航、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建立手机导游导览系统。
6.4.2 游客可通过微信、APP 或 H5 页面等手机端,获取景区电子导游图及位置,完成景区地图查询搜索、游览线路规划和线路选择、行程定制、导游导购和多语言、多角色、多风格景点自助讲解等功能。
6.5 互动分享评价系统
将景区三维地图、三维全景、博客(BLOG)、社交网络(SNS)、三维虚拟社区等服务有效结合,为游客提供在景区三维实景地图上进行文字、照片、音视频记录等在线分享服务,将虚拟游单向服务模式变成景区、游客多方实时互动模式。
6.6 公共视频摄影系统将公共视频功能与移动终端相结合推出个性化服务,游客在景区视频映像点位下时,选择相关功能键,即可进行拍摄,并与亲人及朋友分享。
6.7 数字虚拟景区和虚拟旅游系统以景区电子地图、景区语音导游、景区全景展示漫游为核心,利用增强现实(AR)/虚拟显示(VR)等技术,通过移动终端、触摸屏、电脑屏等载体,将景区景观动态地呈现给游客。
6.8 综合门禁票务系统
6.8.1 建立景区门票实名预售制,实现线上线下售票一体化。
6.8.2 应有二维码、身份证识别、自助售票/取票机、微信、人脸识别等多种售验票方式。
6.8.3 采用电子门票形式,充分实现售验票信息网络化。
6.8.4 电子票的购买应支持手机支付或者网上金融支付等方式。
6.9 电子商务系统
6.9.1 建设景区电子商务平台,实现旅游产品的在线预订、支付和分销。
6.9.2 将实时门票销售预订信息接入到数据中心。
7 人才管理
7.1.1 景区应建立岗位员工管理机制,适应景区智慧化管理的需求。
7.1.2 招收适应智慧景区需要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操作岗位的技能人才、复合型管理人才。
7.1.3 应强化员工知识和技能培训,适应技术的发展和景区智慧管理系统的不断升级。
8 旅游数据互联互通
8.1 12301 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应与12301国家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对接,能提供旅游产品查询、景点介绍、票务预订、旅游资讯查询、旅游线路查询、交通线路查询以及旅游投诉等服务。
8.2 省旅游大数据中心应与省旅游大数据中心对接,实现省级旅游信息数据互通。
8.3 智慧旅游移动综合服务平台(皖游通)应与智慧旅游移动综合服务平台(皖游通)对接,实现公共信息(动态信息、气象、交通等)查询、景区情况(流量、温度、空气质量等)显示、自助导览导游(景点解说、全景体验等)、旅游产品订购、网上投诉、诚信查询等“一站式”服务。
8.4 市级旅游信息门户
应与所在地市旅游信息门户网站对接,提供旅游产品查询、景点介绍、票务预订、旅游资讯查询、旅游线路查询、交通线路查询等服务。
9 信息安全建设
9.1 应完善基本防护措施建设,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应急响应计划和处置机制。
9.2 应建设景区旅游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实现旅游信息化系统的物理安全、通信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等。
9.3 应加强信息安全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建设,确定景区数据中心和信息系统灾难恢复等级,应用容灾 IT 系统。
9.4 每年应组织 1 次以上应急演练。
9.5 应建立健全数据保全机制、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保密机制。
9.6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景区旅游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游客等信息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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