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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休闲旅游海钓服务指南

2022年2月11日,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发布关于征求《休闲海钓服务指南 第2部分:安全指引》《休闲海钓服务指南 第3部分:海钓设备》2项辽宁省地方标准草案意见的通知。

辽宁休闲海钓服务指南 第 2 部分:安全指引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休闲海钓服务安全指引方面的术语和定义,环境要求,安全设施建设、钓场安全管理和个人安全防护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休闲海钓服务安全管理要求。景区票务系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 4303 船用救生衣

GB/T 10000.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1 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0.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 2 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景区检票闸机

3.1

休闲海钓钓场

在海岸、岛礁、人工鱼礁区、增养殖区或网箱养殖区等海域,利用船舶、筏架、岸堤、沙滩、矶石或海水钓池等,开展休闲海钓经营活动且具备一定规模和条件的区域。

3.2

安全员

为休闲海钓游客提供安全服务和救生保障的人员。

4 辽宁休闲海钓服务指南:环境要求

4.1 休闲海钓钓场建设应符合国家、地方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域使用总体规划及相关建设规划,应符合当地环境安全条件。

4.2 钓场区域水质不得低于 GB 3097 第二类指标要求。

4.3 钓场建设区域自然环境安全无危险动物出没,适合开展垂钓活动、鱼类资源量丰富。

5 辽宁休闲海钓服务指南:安全设施建设

5.1 海钓钓场如有专用休闲海钓渔船码头的,应配置海钓人员上、下船的安全设施。

5.2 海钓码头等易于发生事故区域应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符合 GB 2894 规定要求。

5.3 岸钓活动区应建设钓位、通道及相关安全设施,垂钓网箱网口周边应设立护栏及人行道,人行道

宽度≥0.8 m,护栏高度≥1.1 m。

5.4 船上和陆地配备足够数量的救生衣、防滑鞋等安全救生设施,救生衣质量应符合 GB 4303 规定要

求。

5.5 休闲海钓钓场景区应设置游览全景图、导览图、指示标志牌、游客需知、注意事项等相应的中外

文引导标志,符合 GB/T 10000.1 的要求,内部交通标识应符合 GB/T 10000.2 的要求。

5.6 钓场应设置信息服务设施,提供广播、海洋天气预报、潮汐表、海钓安全须知、环境保护宣传、

注意事项、发布通知等。

6 钓场安全管理

6.1 钓场根据其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导钓员及安全员,应进行岗前培训后持证上岗。

6.2 岸钓钓场应建设瞭望台,配备瞭望员。

6.3 海钓码头宜设立安全值班室,成立专职救援队伍,并配备海上应急救护船。

6.4 钓场需配备管理用船,兼具救生能力,船上配备简易救生、救护设施及物品。

6.5 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设立岸上医务室,应配备专职义务人员,需

要时提供医疗救护服务。

6.6 钓场在对外宣传上应明确海钓前应携带的基本安全设备。

6.7 钓场宜建立休闲海钓船信息管理系统,实时监控休闲海钓船的动态信息,保持通讯设备通畅。

7 个人安全防护

7.1 辽宁休闲海钓服务指南:旅行安全

外出钓鱼应好如下准备工作:

——雨季要带雨具,炎夏要戴草帽;

——携带野餐食品、饮水和鱼饵、渔具,以及防虫咬的药品;

——宜结伴同行;

——其他有身体安全隐患的垂钓者应携带相应的救急药品。

7.2 下钩垂钓安全

7.2.1 垂钓位置应远离悬崖峭壁,宜选取宽阔海域处,海域无污染。

7.2.2 鱼钩被缠住宜从不同的角度试着拉拽。

7.3 海钓个人防护

7.3.1 注意防范蚊叮、蛇咬。

7.3.2 注意季节变换导致的温差变化,做好防冻措施。

7.3.3 带好移动通讯设备及自卫武器,防范突发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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