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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发中演剧院票务管理系统采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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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珠海华发中演剧院管理有限公司票务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2024年珠海华发中演剧院管理有限公司票务管理系统

挂牌价:

预算价:人民币499,800.00元(含税价)。 备注: 1、项目在竞价大厅采用网络竞价方式报出含税总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需在《清单表》中明确系统使用年费及硬件产品报价的总额在不高于“上限含税单价(元)”的基础上填写“实际结算单价(元)”,实际结算单价*对应预估数量之和应等于成交供应商网络竞价的总报价(含税)。 2、项目在确定合同总价(成交供应商网络竞价的总报价(含税))的同时确定单价(实际结算单价),每年度按照实际采购数量乘以单价据实结算。

项目采购内容及需求

需求详见文件《2024年珠海华发中演大剧院票务管理系统采购项目需求书》

项目相关附件

需求明细清单.pdf

合同范本.pdf

需求书.pdf

报名申请书.doc

承诺书.docx

交易条件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投标人)资格及要求: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意向方及其经营场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意向方公章); 2、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方式:网络竞价

保证金金额(万元):1.20

保证内容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金保证内容: 1.意向供应商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成交供应商后,该成交供应商应按公告、交易规则的约定与采购方签署采购合同。 2.该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约定向交易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二、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1、被确认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将于缴纳交易服务费和签订采购交易合同后由交易中心不计息退还; 2、意向供应商被确认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后,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和《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项目保证金操作细则》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交易中心扣除其应付给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及招标代理机构费用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采购方所有; 3、未被确认为本项目供应商的意向供应商,在未出现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规定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的情形时,应于确定成交供应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交易中心办理退还竞价保证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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